酉一中联合酉阳县人民检察院、酉阳县司法局、龙潭水陆派出所举办“雏鹰课堂”专题法治教育活动
酉阳一中 2022-12-12 21:42:26 来源: 本站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教育部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酉一中联合酉阳县人民检察院、酉阳县司法局、龙潭水陆派出所组织开展“雏鹰课堂”(第二期)专题法治教育活动。

12月12日上午10点,“雏鹰课堂”专题法治教育在创新实作楼阶梯教室如期开讲。本次活动邀请了酉阳县人民检察院专门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莎姐”检察官、侦协办主任张媛媛,酉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席琳以及龙潭水陆派出所挂片民警白若航出席,酉一中德育安全分管校长肖鹏及家委会代表张玲玲主席台就坐。专题教育活动选派了高中部各年级学生代表以及南校区初一年级特殊关爱学生共计70余人,活动现场还邀请了监护人代表20余人参与培训。

首先,酉一中德安处主任贾其地就日常管理过程中青少年学子典型违纪事件向与会人员做梳理通报。接着,酉阳县人民检察院张媛媛主任做了《“检察酉声”法治课堂》专题教育,莎姐检察官张媛媛围绕工作过程中侦办的和未成年人相关的案件展开,侧重从刑事责任年龄、防范校园欺凌、防范性侵害等方面予以讲解。最后,县司法局委派的法律援助专家、重庆汇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冉景涛律师做了《监护人的法定职责及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之法律责任》的专题培训讲座,冉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条款,着重讲解监护人在子女成长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两位专家授课过程既有专业法律条款呈现又有典型案例剖析,使在场学员受益匪浅。通过此次专题教育活动,与会学员初步树立了法治观念,培养了法治思维。监护人代表还在会后签订了《督促监护责任书》,并表示将自觉加强子女监护,使孩子远离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送稿:德育安全法制处/编辑:冉惠/审核:唐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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